福建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文件
闽工院〔2014〕司21号
关于印发《福建工程学院校办企业年度五项指标考核
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
各校办企业:
为了规范企业,确保企业年度目标责任书(企业保值增值合同)中五项指标考核量化及细化,福建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牵头制订了《福建工程学院校办企业年度五项指标考核实施细则(试行)》,并经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福建工程学院校办企业年度五项指标考核实施细则(试行)》
福建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
福建工程学院校办企业年度
五项指标考核实施细则(试行)
一、五项指标考核对象
五项指标考核对象:福建工程学院或福建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资产公司”)出资设立,并与资产公司签订年度《资产保值增值合同书》或《经营目标责任书》的校办企业。
二、五项指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下表:
序号 | 五项指标名称 | 考核内容 | 考核计分办法 | 标准 分值 |
一 | 合同书(责任书)指标完成情况(50分) | 1.当年生产(经营)完成合同书(责任书)的情况 | 签订合同书企业:完不成“第三条”主要考核指标中的每一项经济指标各扣10分,扣完为止;签订责任书企业:完不成“上缴学校利润”或“主要经济指标”目标扣30分;完不成“其他目标”中的一项扣4分,扣完为止。 | 50 |
二 | 生产、质量和财务安全执行情况 (24分) | 1.当年是否发生生产质量事故或问题 | 校内检查发现事故或问题的每次扣2分;省、市行业管理部门检查发现事故或问题的每次扣3分,扣完为止。 | 6 |
2.当年是否发生安全事故或问题 | 检查发现没有完成安全责任书的,每项指标扣0.5分;抽查发现存在生产安全隐患的,每项扣0.5分,扣完为止。 | 6 | ||
3.当年是否被审计或财政部门检查发现问题 | 校内部门发现问题的,每项扣1分;上级机关发现问题的,每项扣2分;扣完为止。 | 6 | ||
4.当年,企业(个人)是否照章纳税情况 | 企业在照章纳税中,发现税(费)种不合规的,每项扣0.5分,扣完为止。 | 6 | ||
三 | 上级下发文件、通知、会议要求执行情况 (6分) | 1.上级文件收(登记传阅)存(档案管理)的执行情况 | 对上级文件收存管理抽查发现不执行的,每项扣0.2分,扣完为止。 | 3 |
2.上级会议和通知内容的传达执行情况 | 对上级会议和通知内容抽查发现不传达的,每次扣0.5分,对会议和通知内容抽查发现不执行的,每次扣0.5分,扣完为止。 | 3 | ||
四 | 内控制度健全完善与落实情况 (10分) | 1.企业内控制度健全情况 | 企业内控制度抽查发现每缺一项扣1分;企业内控制度抽查发现不履行审批或核准手续的,每项扣2分;扣完为止。 | 5 |
2.企业内控制度完善与落实情况 | 企业内控制度抽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,每项扣1分,扣完为止。 | 5 | ||
五 |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(10分) | 1.当年是否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| 企业(承包)负责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,每次扣2分;其他职工违反前述规定的,每次扣0.5分,扣完为止。 | 4 |
2.三公经费控制的执行情况 | 抽查发现违反资产公司“三公经费”管理暂行规定的,每次扣2分,扣完为止。 | 6 |
三、五项指标考核满分为100分,得分90以上的为优秀;80-89分为良好;60-79分为合格;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。考核结果将与企业年度考核、企业负责人绩效考评、及评优评先等挂钩。
四、五项指标考核的实施
1.企业自评:企业于次年三月份根据本企业的财务《审计报告》和相关资料填写《五项指标考核评分表》,并将相关材料报资产公司。
2.资产公司组织复评:资产公司成立复评小组,对企业自评情况进行核实、复评。
3.结果公示:复评小组应将复评结果在校园网公示三个工作日,然后根据公示反馈信息、复评资料和复评结果报资产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考核结果。
五、本考核细则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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